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动态 >> 文章正文
驾驶新规,6月1日起执行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1.驾驶行为维度


  •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取证方式:交警主要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证人、调取视频证据卡口监控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2.生理状态维度


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3.生活轨迹维度

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下表中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劳动关系确认纠纷代理词
·交通肇事罪成功获得缓刑..
·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苏州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
·从仲裁败诉到一审全部胜..
·一起从劳动仲裁到深圳中..
·犯罪嫌疑人被关昆山看守..
·一起疑难工伤认定的举证..
·公司长期不分配利润,股..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