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起,这些新规将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高我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其中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等。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4种类型及具体表现形式,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确保科学严谨、与时俱进。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明确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