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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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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阅读:
两部门联合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
9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于官网公布《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规范》明确补贴对象为
从
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对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补贴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线上为主,现场可选,儿童福利机构需现场申请。
育儿补贴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
申领人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领人和婴幼儿之间抚养关系的法定有效材料。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领人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领人并做好政策解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补贴发放对象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和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应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领人需承诺材料真实性
。
《规范》明确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对于
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
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育儿补贴具体发放时点,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育儿补贴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申领人的,发放渠道为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建立全国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数据安全、信息共享和档案管理。补贴实施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明确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遴选及责任追究机制。
(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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