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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飙升引纠纷,签约之前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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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宜群律师  来源:昆山法律服务网  阅读:

本人在近段时间办理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现,受国内房地产市场大幅涨价影响,二手房买卖所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房价涨了,但理由总是各样的。下面列举如下:


1、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子,老公瞒着老婆把房子卖了,由于当时和买房的人签订的是协议是老公签字的,那么老婆认为老公未经本人同意卖房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为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卖房一方认为,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当时卖房的时候,价格明显低,显示不公平,为此向买房者要求增加房价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房价。
3、卖房一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产权证明或者不接受买房者支付的房价,从而导致纠纷发生。
4、最近处理一起是拆迁房买卖引发的纠纷,卖房一方通过改变拆迁安置协议从而导致产权变化,并引发诉讼。
5、上述是常见的毁约理由,还有千奇百怪的理由,不一一列举。

本律师根据办案经验,提醒广大买房者注意几点:
1、选择资信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一般来说,比较正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确实能够对客户负责,所采取的合同文本,服务意识,专业化程度都比较好。
2、签约之前做必要的调查。比如,卖房的目的、房子是来源、是否是夫妻房、拆迁房是否有产权证、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房子是否一房二卖等等。
3、注意手续规范。夫妻一方卖房,应要求另一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要求夫妻双方签字;开具手续应明确定金或订金;收款、收据最好有中介公司盖章佐证;
4、房屋买卖合同应详细、明确。对于主要条款一定要约定明确,如付款时间、提供产权证时间、违约责任等。必要时,可委托律师陪同签订。
5、签约后应注意保存往来交涉证据。如录音、收款收据、函件及其他书面资料。
6、发生争议应及时保全证据,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很多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耗费大量时间和对方交涉,殊不知,此阶段中,对方可能已经和其他买房者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或者采取转移房产、资产等等。正确的做法是,及早诉讼,保全房产。也可委托律师提前介入,通过律师发律师函件或者诉讼的形式,督促卖房者履约。

作者: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陈宜群 律师  

2010年3月6日

来源:昆山法律服务网 (www.ksfl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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